当年这部片子火爆的时候,叫好声一片。但在我看来,这完全是一部主题先行、矫揉造作的烂片。好在时间能证明一切,现在还有谁记得这个片子?还有谁?(龇牙)
不慎砸死了人,当然是需要自责一生的大错。而不慎砸死的是大人物,是否就更该加倍忏悔呢?——这种想法本身就把人的生命分出了三六九等,默认某些生命的价值比另一些更高。我可以背负我所应该背负的,我可以忏悔我所应该忏悔的。但是,于生命的本意之外,再强加给我一丝一毫附加的罪责,都是休想。
乔安山曾经和雷锋有那么密切的瓜葛,受到其精神的感召,终身行善,这当然是好事。但行善,不应该被视为赎罪之举。该背负的罪责可以一直背负下去,但做好事,就应该神清气爽的、快快乐乐的、兴高采烈的去做。就应该让大家看到,送人玫瑰、手有余香。就应该让更多的人觉得,助人乃快乐之本。这样才能感召更多的人互相帮助、互相关怀。这才是健康的社会氛围,这才是传说中的和谐社会啊!
因为撞死的是雷锋,所以就被绑上了道德法庭的十字架,终身行善,苦大仇深,不得解脱。我靠
“离开雷锋的日子”感人肺腑!重温党史电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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